通知公告

报废车辆处置公告
2025-11-05

我公司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坚持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本单位报废车辆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废车辆车型及数量

序号

车型

数量(台)

1

轿车

4

2

大型客车

2

3

消防专用车辆

4

合计

10

二、报废车辆状况

报废车辆均已超过计划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部分车辆可能存在部件缺失等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处置后我司不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三、报废车辆存放地点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四、竞价方式

整体处置,以报价总金额最高的竞选人确定为中选企业。

五、中选企业的确定

成交结果仅通知竞价成交企业,不另行发书面通知。

六、资格条件

(一)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有效存续期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二)具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拆解场所,并取得环保相关手续;

(三)具备报废车辆处理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

(四)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资质认定;

(五)能提供车辆报废拆解回收证明材料(机动车解体记录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收购意向并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请于11月7日16:00前电话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电话:0431-77785080;联系人:郑女士

八、其他说明

(一)完成报名登记的企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章等候电话通知。每人只允许代表一家公司参与。

(二) 车辆处置成交后,中选企业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款项支付,2个工作日完成报废车辆清运。

(三)中选企业需负责报废车辆的搬运、拆卸、运输、报废申报等,并承担上述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四)此次处置车辆为报废车辆,中选企业须于10个工作日内提供车辆回收、注销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