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坚持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本单位报废车辆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废车辆车型及数量
序号 | 车型 | 数量(台) |
1 | 轿车 | 4 |
2 | 大型客车 | 2 |
3 | 消防专用车辆 | 4 |
合计 | 10 | |
二、报废车辆状况
报废车辆均已超过计划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部分车辆可能存在部件缺失等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处置后我司不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三、报废车辆存放地点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四、竞价方式
整体处置,以报价总金额最高的竞选人确定为中选企业。
五、中选企业的确定
成交结果仅通知竞价成交企业,不另行发书面通知。
六、资格条件
(一)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有效存续期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二)具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拆解场所,并取得环保相关手续;
(三)具备报废车辆处理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
(四)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资质认定;
(五)能提供车辆报废拆解回收证明材料(机动车解体记录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收购意向并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请于11月7日16:00前电话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电话:0431-77785080;联系人:郑女士
八、其他说明
(一)完成报名登记的企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章等候电话通知。每人只允许代表一家公司参与。
(二) 车辆处置成交后,中选企业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款项支付,2个工作日完成报废车辆清运。
(三)中选企业需负责报废车辆的搬运、拆卸、运输、报废申报等,并承担上述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四)此次处置车辆为报废车辆,中选企业须于10个工作日内提供车辆回收、注销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