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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租赁柜台开展航空售票业务项目招商公告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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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租赁柜台开展航空售票业务项目招商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隔离区内拟通过招商方式引进商户开展航空售票业务。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我们诚邀有意向参与、并符合本次招商准入条件的企业购买招商文件,积极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本次招商文件发售事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 招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逾期不售):

2025年1010—2025年1015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行政办公楼414室

二、欲购买此次招商文件的企业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1.企业经营(生产)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许可证、强制认证证书、资格证等(如有,需提供);

2.权益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证明;应一并提供相应法律保护文件或授权文件。

三、准入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至少连续经营同种类业务并依法纳税三年以上;

2、需具备有效的航空售票资质或售票代理资质;

3、参与招商项目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4、有相应业绩,应答人签约期间经营行为符合招商人业绩考评要求,无不良欠款记录、无重大有效投诉、未因经营行为带来负面影响等;

5、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在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前一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无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6、招商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7、应答人必须自行经营,不得擅自转包,期内如发现转包行为,招商人有权收回租赁经营权;

8、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机场服务经验,有专业的团队服务人员,并得到合作机场(或航空公司)的认可和肯定文件。

我们竭诚欢迎符合招商要求的企业前来参与此次招商活动,相信我们与您诚挚的合作将会促进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的繁荣发展,同时亦为您的事业带来良好的商机。

联系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张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0431-77785137  77783211                 

电子信箱: jljyglws@cahs.com.cn  5120974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