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机场集团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已由民航东北局函〔2025〕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编号:1257-264265JLJC02
2.2招标项目名称:吉林机场集团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02包:爆炸物探测仪、安检门)
2.3项目实施地点:长春机场、延吉机场、通化机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
2.5招标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痕量爆炸物探测仪 | 21 | 详见技术标准 | 长春机场13台、延吉机场4台、通化机场4台 |
2 | 安检门 | 4 | 详见技术标准 | 延吉机场4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3.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痕量爆炸物探测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拟供货物(痕量爆炸物探测仪、安检门)均须具有有效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
3.4拟供货物(痕量爆炸物探测仪、安检门),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6年5月9日09:00时至2026年5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料在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mhgcdf@qq.com。未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或70美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
注: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请微信搜索小程序“民航工程咨询”,付款完成后将截图页一并附在登记资料中;如使用其他方式支付,请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31-777852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3层
邮编:100621
联 系 人:董峰、王玥桥
电 话:010-64557555-562、835;15810821308、15010372208
邮 箱:mhgcdf@qq.com
7. 汇款方式
账户名称: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账号:0200300019100000260
8.其他事项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成功注册、年检(经网站验证认可),注册方法请致电中国国际招标网客户中心(电话:010-58851111转801)。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