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保洁服务及手推车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招标范围: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保洁服务及手推车服务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1:2号航站楼控制区内为2号航站楼二层安检验证台及一层行李提取出口玻璃隔断以北的区域(包含员工通道)、1号与2号航站楼连接处靠2号航站楼防火门以东区域。区域内的保洁服务及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保洁物料;旅客手推车的回收、运送、摆放和管理,旅客手推车的清洁、消毒、保养和维修。保洁总作业面积约44055平方米。用于服务旅客的小手推车共计300辆,因工作需要,后续增加的手推车计入服务手推车总数。
标段2:2号航站楼控制区外区域为二层安检验证台及一层行李提取出口玻璃隔断以南的区域(不包含员工通道);1号航站楼区域为1号航站楼全部区域及1号、2号航站楼连接处靠2号航站楼防火门以西区域。区域内的的保洁服务及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保洁物料;旅客手推车的回收、运送、摆放和管理;旅客手推车的清洁、消毒、保养和维修。保洁总作业面积约47610平方米。用于服务旅客的大手推车共计1300辆,因工作需要,后续增加的手推车计入服务手推车总数。
2.3服务期限:3年。(合同期限1年,采用1+1+1逐年续展模式。)
2.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5预算金额:标段1:7208823.43元/年。标段2:5085180.31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保洁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或银行付款凭证);
(3)项目团队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本项目需要,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从事大型日常保洁服务项目的工作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提供有从事大型日常保洁服务项目的工作管理经验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高空保洁服务人员需持有国家规定有效的高空作业/高处作业操作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上一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的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或者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mhgcdf@qq.com(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单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承诺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请投标人微信搜索小程序“民航工程咨询”支付招标文件费并开具发票,如需采取其他方式支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jlairports.com/ChangChu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董峰(同异议联系人)、王玥桥 |
电话:0431-77785229 | 电话:010-64557555-562、835;15810821308、15010372208 |
传真: / | 传真:010-64557555转835 |
邮箱:/ | 邮箱:mhgcdf@qq.com |
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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