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李寄存
服务位置:T1一层进港大厅19号门对面李寄存柜台
服务时间:6:00-23:00
寄存须知:
1、需寄存的行李物品锁扣完好,捆扎牢固,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寄存手续。开口包装不予寄存。
2、行李交付寄存期间,寄存人除可按规定手续提取当次全部(的寄存)行李外,不得要求在已寄存的行李中增存或提取部分物品。若需变动寄存物品,应结算提取后重新办理寄存手续。
3、寄存行李必须由本人凭行李寄存业务凭单的提取联领取,如提取联丢失,旅客可详细说明寄存行李物品概况,经服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领取手续。代人提取需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留存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后,方能办理。
4、禁止存放下列物品:仿真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以及鲜活的动、植物品等。请勿将各类票据、证件、保密文件、易碎物品、证券、货币、图纸、现金、手机、摄像机、电脑、首饰及价值20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寄存。同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夹入其他行李内寄存。
5、发生损失时,经查非寄存处主观原因所致,寄存处不予赔偿;由于寄存处原因,按该件物品单日寄存费用的10倍赔偿,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6、提取行李时,请您当面点清,行李交付后存在任何问题,寄存处不予受理。非服务时间内提取行李时,请您提前致电预约。
7、行李存放最长期限为30天。超过规定期限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寄存物品的所有权,按无主行李处理。
二行李寄存收费标准
小件:50cm*30cm*20cm以下(含), 收费标准:10元/24小时
中件:50cm*30cm*20cm以上(不含)--65cm*45cm*30cm以下(含), 收费标准:15元/24小时
大件:65cm*45cm*30cm以上(不含)--90cm*70cm*40cm以下(不含), 收费标准:20元/24小时
特殊行李 , 收费标准:协商收费
三行李手推车
航站楼、停车场内各区域均有行李手推车供旅客使用,旅客可以免费使用行李手推车。
(二)行李打包
服务说明
行李打包服务主要指为方便广大旅客携带行李进场封装有偿服务,包括行李封装服务及销售相应的封装材料,封装材料为行李用锁具、纸箱、行李封装带;现场配备各种打包物料以满足旅客各式打包需求。一般情况,纸箱需要封包,软包需要上锁,托运行李缠膜,托运行李要求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运输压力,能在正常操作条件下装卸和运输,旅客可以视自己行李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打包。
服务地点
T2航站楼三层出发大厅:4号门往西
服务时间
国内服务柜台早5:00至夜航结束
行李打包服务价目表
以柜台实际价目表为准
服务监督电话
行李寄存、行李打包统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