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一) 锐器
该类物品带有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 , 由金属或其他材料制 成的 、强度足以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器械 , 主要包括 :
1. 日 用刀具(刀刃长度大于 6 厘米) , 如菜刀 、水果刀 、剪刀 、美 工刀 、裁纸刀 ;
2. 专业刀具(刀刃 长 度 不限) , 如 手 术 刀 、屠 宰刀 、雕 刻刀 、刨 刀 、铣刀 ;
3. 用作武术文艺表演的刀 、矛 、剑 、戟等 。
(二) 钝器
该类物品不带有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 , 由金属或其他材料 制成的 、强度足以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器械 , 主要包括 :
棍棒(含伸缩棍 、双节棍) 、球棒 、桌球杆 、板球球拍 、曲棍球杆 、 高尔夫球杆 、登山杖 、滑雪杖 、指节铜套(手钉) ;
(三) 其他
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 危害的物品 , 主要包括 :
1. 工 具 , 如钻机(含钻头) 、凿 、锥 、锯 、螺栓枪 、射钉枪 、螺丝刀 、 撬棍 、锤 、钳 、焊枪 、扳手 、斧头 、短柄小斧(太平斧) 、游标卡尺 、冰 镐 、碎冰锥 ;
2. 其他物 品 , 如飞镖 、弹 弓 、弓 、箭 、蜂鸣 自 卫器以及不在国家 规定管制范围内的电击器 、梅斯气体 、催泪瓦斯 、胡椒辣椒喷剂 、酸 性喷雾剂 、驱除动物喷剂等 。
二、随身携带或者作为行李托运有限定条件的物品
(一) 随身携带有限定条件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1. 旅客乘坐国际 、地区航班时 ,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 容积不超过 100mL 的容器内随身携带 , 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 的 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 1L、可重新封 口 的透明塑料袋中 , 每 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 , 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 运 ;
2. 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 ,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 中 自 用 的化妆品 、牙膏及剃须膏除外) 。 航空旅行途中 自 用 的化妆 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 、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 超过 100mL 的容器内 、接受开瓶检查) 方可随身携带 , 牙膏及剃须 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 100g(mL) 。 旅客在同一机场控制 区 内 由 国际 、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时 ,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 物 品 必须同 时满足三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 、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 损的透明塑料袋中 、经安全检查确认) 方可随身携带 , 如果在转乘 国 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区则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 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
3. 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 品 、糖尿病或者其他疾 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 品 , 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
4. 旅客在机场控制 区 、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 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
(二) 禁止随身携带但作为行李托运有限定条件的物品
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 ,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
1. 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 ,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 5L; 2. 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时 ,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
3. 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 24%、小于或等于 70%时 , 每位 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 5L。
(三) 禁止作为行李托运且随身携带有限定条件的物品
充电宝 、锂电池禁止作为行李托运 , 随身携带时有以下限定条 件(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
1. 标识全面清晰 , 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 100wh;
2. 当额定能量大于 100wh、小于或等于 160wh时必须经航空 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运输的物品。